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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1页)

如果是正常老死的话,那么谁也不知道寿命的极限在哪儿,但是如果是病死,却能够大致确认器官的支撑时间的。

狗帮曾经说过那些垃圾气味古怪,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那是这两人给狗狗们吃了药。

每个个体对药物吸收的能力存在差异,服用药物之后排泄物总会带上特殊的味道,人类闻不出,但是对动物来说却十分明显。

所以……他扭头看向了亮着灯的手术室,那条两天没有出现的金毛,现在就处于这样的生死一刻吗?

“对,里面在抢救的是我最近领养的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冬冬。”陈菲也跟着濮落的目光看向了手术室,她勾起了嘴角。

“这个名字很常见吧?仅次于阿黄阿黑来福之类的,其实是因为它被收留的时候它的口炎已经非常严重,到了只能拔牙的程度。冬瓜是它能吃的食物中对它最友好的食物,所以住持就叫它冬冬。”

冬冬年轻时候也是城中一霸,它的母亲是一条工地狗,父亲则是当时还很少见的金毛犬,结合之下,冬冬便成了一条金毛串串。

因为出色的外貌,冬冬小时候其实不乏人收留,但它更向往自由,所以在工地竣工后前往了更广袤的世界——这座城市。

它年轻时候是街上最潇洒的狗,有过很多老婆揍过很多野狗,也有过很大的一块地盘。

它吓哭过小孩也被老奶奶摸过头,它翻过垃圾桶抢过小孩的零食,偷过炸广东肉也吞过藏着老鼠药的火腿肠。

它甚至和这座城市的男人们一样,一度沉迷喝酒撸串,在泉城还有路边摊的时代,它是很多串友的小伙伴。

不过这些都是传说啦,因为陈菲见到它的时候,这条昔日的王者正盯着别狗的餐盆流口水,它饭盆里只有可怜兮兮的肉汤拌狗粮,还是已经泡成糊糊的模样。

当时主持无奈地告诉她,这条狗有一堆的健康问题,口炎、糖尿病,肾衰、皮肤病,每一样都在给它的生命做着减分。

但就算眼馋别人的饭碗到口水滴答,冬冬也维持着傲然仰头姿势,这是一条气质非常特别的狗,尽管口水都快把它的胸毛打湿了。

因为糖尿病,冬冬每天都要接受两次胰岛素注射,除此之外它还要口服若干药品控制它的口炎和肾衰,测量血糖进行药浴、吹干,每天志愿者们都要在它身上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但就算大家已经很努力了,也没能控制住冬冬的状况一路滑坡。

糖尿病不可怕,可怕的是并发症。

在陈菲照顾冬冬半年后,它出现了白内障的症状,伤口愈合速度减慢,进食量增大但是排便困难等等问题的出现,给它的照顾增加困难的同时也预兆着那一天的到来。

于是陈菲将它带回了家中,一来她可以进行一对一的照顾,二来是她家附近就有泉城最好的宠物医生,在医护和陈菲夫妇的共同努力下,冬冬一次又一次地被从彼岸拉回。

“我知道这是无意义的,因为这是迟早的事情,它的年龄它的体质都放在这里,就算这次抢救成功了,它也有可能会在下次倒下。”陈菲说:“但是我……我们都放不下它。”

“潇洒了大半辈子的冬冬在它狗生的最后阶段,被套上了项圈和牵引绳。”

“我以为它会讨厌那个东西,但实际上它超喜欢的,每次出门都会主动叼牵引绳。”陈菲接过丈夫刚接的水喝了一口,她向濮落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手机屏保。

她的屏幕上坐着一条黄色的小狗,在现在这个金毛满街走的时代,这条长得并不那么标致的金毛犬可真是再普通不过的狗狗了。

但它头颅高昂,挺胸抬头地向镜头展示着脖子上的项圈——这个起码占到家养宠物仇恨榜的前三,无数的宠物主人都激情购入,然后在和爱宠的斗智斗勇中将其放弃的项圈,在这条小狗身上宛若一个勋章般成了它的骄傲和自豪。

“它看上去可真开心。”濮落凑近观察了下那条狗狗,就算是不懂得狗狗的微表情,也能看出它的快乐了。

“它每次出门都很开心,”陈菲笑道:“它是一条很知足的狗狗。”

她的丈夫显然有不同意见:“其实不光出门,无论干什么,它都很高兴,就算是打针吃药,它都笑呵呵的,就好像满足到连吃苦都觉得是甜的,它看上去太幸福了,让我们不舍得放弃它。”

这句话一出,现场顿时陷入了沉默,陈菲被突来的情绪猛烈撞击了一下,眼圈快速发红,她猛地别过头,努力眨眼试图控制自己的情绪。

这个时候还要盯着人家看就太失礼了,濮落移开了视线,然后他的目光落到了还没有熄灭的手机屏幕。

视角的变换让他看到了更多的细节,这张照片最醒目的是狗狗的笑容,但它暗淡的毛发、灰白的嘴角还有浑浊的晶体无一不是在说明它的身体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好。

这是一条正一步步走向黄泉的生命。

而面前的这个女人、包括正在里间的那个人类明明知道这一点,却还在用尽一切手段拽住它离去的步伐。

就像是用螳臂当车之姿为那条金毛犬撑起一个世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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