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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第一章从枫木树脚谈起

辛亥革命前夕,湖南省西部一带政治、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靠近贵州的会同县是个山区小县,比一般的内地县还要相差一大截。城北约十公里的伏龙乡(现在叫坪村乡),有一个叫枫木树脚的村子。一九○七年八月十日清光绪三十三年七月初二,我就出生在这个村里。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留下了这样清晰的印象:村里有一片枫树林,我家屋后就有二十多棵枫树,树干高大挺拔,枝叶郁郁苍苍,把屋顶都覆盖笼罩了。枫木树脚村很可能就是因此得名的。

枫木树脚村有五六十户人家,在当地算得上是个大村子了。我能记事的时候,家中有父亲、母亲、哥哥、嫂子、姐姐和两个妹妹,加上我总共八口。我家是地主,祖父时代有四百余担谷田,父亲他们三兄弟分家后,每家分得一百多担谷田(在我们那儿,习惯按收获量计算田数,一百多担谷田,约合二、三十亩)。

那个时候我听阿陀讲故事,真可以说是身心全随故事里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甚至比主人公的喜怒哀乐更喜怒哀乐。对故事里的受苦受难的人们同情极了,对故事里的坏人痛恨极了,对故事里“专管人间不平事”的剑侠崇拜极了。我虽然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孩子,但确实萌生了一种遐想:长大以后要做个为民除害的剑侠。

当剑侠,当然要有真功夫。于是我非常认真地跟着阿陀练功习武。为了练“飞毛腿”,阿陀教我用布袋子装满沙子,捆在小腿上,每天不停地跑啊跳的,常常练得汗流浃背,还劲头十足。阿陀教我舞“狼牙棒”。我挑选了一根一丈左右长的竹竿,把一头的竹节留着,其余全部打通了,灌满沙子,再用木塞或布条将另一头塞紧。在阿陀指点下,我挥动沉甸甸的“狼牙棒”,上捅下压、左攻右挡地练了起来,常常练得筋骨酸痛也不肯停手。

阿陀特意给我制造了一把“枪”——他拣来一颗子弹壳,用钉子钻个洞,弹壳里装上黑色火药,再添加一些沙子,一点燃,沙子就喷射出去了,还有一定的威力哩。每当我用这把“枪”打中了我任意选择的假想的“恶霸”时,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痛快。

阿陀也不把封建的清规戒律放在眼里。我们那里不准吃狗肉,说是吃了狗肉,死后灵魂也进不了祖庙。但阿陀却带着我在野外偷偷地烧狗肉吃。

现在人们都重视学龄前教育和智力开发,为我学龄前开发智力的首推阿陀了,每个人都有童年的好朋友,我童年时的好朋友就是阿陀,我特别喜欢他。那时我家的规矩,客人来了除了上茶,还要端伴茶的食品。普通客人端的是切成小块的腌萝卜,尊贵客人端的是各种蜜饯,有冬瓜糖蜜饯、梨子糖蜜饯、丝瓜糖蜜饯等,都是自己家里晒制的。我常常把家里晒的蜜饯偷偷地拿出来给阿陀吃,还同阿陀一起分享板栗。那些板栗是妈妈放在篮里挂在屋檐下让它风干的,我悄悄拿出来,把肉吃了,壳揉碎放回篮里,妈妈还以为是老鼠偷吃的哩!

开蒙

会同县当时教育事业很落后,孩子上学都很晚,有时十七八岁了还在念高小。

一九一三年我刚满六岁,也许是家里见我成天弄棍舞棒太野了,提前把我送到私塾读书去了。我在私塾大约念了二三年,教私塾的先生是一位年纪很大的堂伯伯。教学方式完全是口传口授,先生念一句,学生跟一句,背熟为止。课文无非是《三字经》、《百家姓》一类带韵的启蒙读物,还念过《中庸》,也背过《诗经》,至今我还可以背诵一点。

一九—八年,家乡一带闹土匪,那是“经济土匪”,有天晚上,土匪到了离我们村子三四里的地方,把我堂叔家只有几岁的儿子抢走了,后来带信说要给多少钱才可以赎回,留孩子一条命。

这一下可把我们全家吓坏了。很快,全家从我出生的枫木树脚村搬到了会同县城。我也因此离开私塾,先是进县里的“模范小学”,后来转入“高等小学”

(即现在的小学高年级)读书。小学的功课比私塾广得多,也有趣得多,国文、算术、绘画、体操、唱歌、修身等课程,我都有兴趣,唱歌、笛子、洞箫我都爱学,各门功课的成绩还过得去。可是,我在高小二年级读了二三年,一次次留级,就是升不上去。这是为什么呢?

其实,原因是很简单的。父亲一心想把我培养成封建地主式的接班人,见我念了几年私塾,又读了几年洋学堂,觉得我有出息有本事了,就要我来管家、记账,认为不毕业也足以够用了,常常要我请假不到校,留在家里管这管那。不听课,不做作业,这怎么会不留级呢!

家庭帐并不复杂,但很繁琐。每天,收入多少钱,支出多少钱,给我多少钱,买菜买油买肉用去多少钱,都必须分门别类一一记下来,详细入账,每个月都要把帐目送给父亲检查。我父亲粟嘉会,是个落第秀才。他为人忠厚老实,一天到晚关在家里,有时写写字,有的作作诗,整年不出门。他检查帐目很认真,可对市面的行情一点也不了解。所以,我偶尔也做假帐骗他,很容易骗过去。例如,有的时候,债期到了,欠债的佃户无力还债,或无力如数还清。我很同情他们,就在帐上做假,或只记不收,或多记少收,再用其他办法把帐、款弄平衡了,佃户还债的困难便圆满解决了。

父亲要我管家记帐,不让我读书,很使我心烦。父亲不让哥哥管家,嫂嫂大为不满,常常骂人,把无穷的埋怨都落到我头上来,也使我心烦。另外还有件事情也使我心烦,就是家里做主,硬是给我订下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一个富农的女儿,比我大二三岁,还是裹小脚的。我认为这是干涉我的自由,坚决不干。

封建的习俗,使正在成长的我,受到很大压抑。我深深感到,继续在这样一个家庭和环境里生活实在无法读好书,将来决不会有出息,于是就产生了离家到外面去念书的想法。

出走

有两件事直接促成了我的出走。

那时会同县城里驻扎着北洋军阀的一个连,连长姓卢,平时神气十足,县太爷都得听他的话,成了会同县城的太上皇。卢连长手下有个班长,姓周,是个中士,大家都管他叫周中土。周中士在城里还有公馆,他和他那个老婆都成了城里了不起的大人物。

那时,乡下人到城里做生意,摊子就摆在路旁店铺门口,什么柴草啊,蔬菜啊,粮食、花生、香油、豆油的。卢连长那个部队出来,排成四路纵队,不顾街上人多路窄,总是旁若无人地横冲直撞,把做生意人的粮食挑子、蔬菜篮子、素油罐子随便踢翻,弄得粮食,蔬菜撒了满街,豆油、香油淌了一地。老百姓恨透了这个卢连长和这支横行霸道的队伍。我们学生看到当兵的这样欺侮百姓,都很生气。为了出这口气,我们放学和外出也照着样子排成几路纵队,手挽手地朝前走,有意识地去碰卢连长的那个四路纵队,去撞那些兵。久而久之,卢连长的兵就同学生结下了仇,而且越结越深。

有一次,城隍庙广场唱戏,这里看戏是没有座位的,大家都站在广场上。那天我们学生穿的都是蓝长袍子、青马褂子。卢连长的兵就站在我们前面。这已经使我们讨厌和窝火了,偏偏有个当兵的还大模大样地登上一张长凳,挡在大家前面。这样大家更气愤了。

“拉下来!拉下来!”学生们高声叫喊。

那个兵竟充耳不闻,还是站在凳上大模大样看他的戏。

学生们给惹怒了。那时我们一个个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可真是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几个学生冲上前去,一齐动手,把那个兵从长凳上拉了下来。那个兵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举起长凳动手就打。双方在广场上交手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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