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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她是如此热爱音乐,唱歌的时候,她的脸上是充满笑容的,那是发自内心的笑容。
平时他最讨厌的歌声,从她口中唱出时,是那般动听。
她唱歌时,溪水潺潺流淌之声、夏日蝉鸣之音、头顶鸟儿啼叫之声,乃至树叶被风吹动而发出的沙沙作响之音,皆变得这般美妙动人,仿佛共同奏响了一首美妙绝伦的合奏曲。
这一刻,他被这个女孩深深迷住了。
直到遇见了这个女孩,林琼才猛地发现,那一直束缚着他的“音乐”竟然也可以不是枷锁。
后来,他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名字叫做——冯莹。
她有一个乐队,名字叫做“黑死病”,她和她乐队创作的歌曲非常有意思,那种自由的、洒脱的、无拘无束的感觉,正是他在画画时所寻找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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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还是很讨厌音乐,但每次只要“黑死病”乐队在操场表演,他就会偷偷跑去看。
他越来越痴迷于这个女孩,这个一唱歌就像是有使不完的劲的元气少女。
朋友告诉林琼,冯莹有喜欢的人了,那是隔壁商学院的一个男生,他很阳光,很帅气。
还有很多女孩子向那个男生表白,但那个男生都拒绝了。
为什么拒绝呢?
肯定是因为他也喜欢冯莹吧!
毕竟两人是青梅竹马,互相喜欢,不是很合理的事情吗?
听说那个男生最近在竞选学生会长,大一一整年他都很优秀,学生会会长肯定能竞选成功的吧。
林琼不在乎冯莹喜欢谁,他觉得他对冯莹的喜欢,是一种欣赏,而不是另一种枷锁,他只是每次上音乐课能远远的看到对方,就已经很满足了。
后来,冯莹突然休学了。
听说是因为嗓子问题,在医院治病。
那时候,他觉得这命运是如此的可笑,他不爱音乐,却出生在一个靠着音乐谋生的家族里,而冯莹如此喜欢音乐,却无法继续自由的高声歌唱。
如果可以,他想把自己的嗓子送给冯莹。
如果他是哑巴,是不是就不用在唱歌了?
有时候他会这么想。
半年后,冯莹又回来了,他好开心。
虽然他再也没办法听到她唱歌了,但不重要,只要她还在,只要能远远的看着她,这就足够了。
这算是暗恋吗?
算吧?
他不知道。
后来,听说冯莹想通过交大音乐节的选秀进大公司,他在想,如果以后两人在同一个公司上班,是不是还能一直像现在这样远远的看着她呢?
于是,他也参加了音乐节,这是他第一次参加学校里的这种活动,他确实不喜欢音乐,但这一次,他要用他最讨厌的东西,去追逐他喜欢的人的脚步。
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被冯莹注意到的那一刻,他终于不再讨厌音乐,他终于放下了心中的芥蒂。
因为她,他重新喜欢上了音乐。
既然冯莹不在天籁公司,那他也不必再留下来了。
暗恋是一个人的独角戏,没人会知道,平时那个高高在上音乐天才,会为了一个人重新喜欢上音乐,也没人知道,他默默的为了多看一眼喜欢的女孩子,做出了多大的努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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