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不知道写作者是如何数年如一日一个字一个笔画地创作出一“份”“文档”;你不知道著作权是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你不知道创作者们在这个昂贵国家里生活如何艰难,你不知道在匿名的网络世界法律多么单薄盗贼多么猖獗。
而我们不知道的是:难道地球真的要在2012毁灭?难道文明秩序从现在就开始不必维系?
多日以来,我们和作家、出版界、法律界的代表深入探讨,研究这荒谬背后的真相,我们将所获得的事实、逻辑、法律分析整理如兹,我们并以务实之态度,对百度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期彻底改善百度文库运营模式,为网络版权保护提出“范本”模式。
一,百度文库违法经营,恶意侵权,相关责任人并已触犯《刑法》
1,百度文库系“互联网出版”行为
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百度文库的经营行为符合上条所述,具备将存储公开、选择、编辑、登载、推荐、分类、排行、章节合并、字体调整并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浏览、阅读及下载,可以认定百度文库行为确属“互联网出版”。
在短短一两年时间中,百度文库在线出版了2056万部作品(其中文学作品279万部),用户数千万,发行数量(浏览+下载数)以数亿计,谋取大量经济利益(关于经济利益后文另有说明),是目前最大规模的“互联网出版”商业行为。
2,经查实,百度公司不具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颁发的“《互联网出版经营许可证》”。一直在非法经营。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出版活动。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由盛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者新闻出版总署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在事实上之“互联网出版”商业行为中,百度公司恶意利用避风港原则,大规模侵犯著作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避风港原则“相关条款如下: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
4)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逐条分析:
(2)据第三款,在百度文库收录作品中,有大量知名作家作品及当红畅销图书作品,全部属于侵权作品,百度文库有足够理由“应当知道”;
中国出版界和作家群体近两年来持续不断地在各类媒体上抗议百度文库的侵权行为,其中典型案例:2010年12月2日,南派三叔等22位网络作家发出讨伐百度文库盗版公开信,引起众多媒体报道,但这22位网络作家作品在百度文库至今仍然大规模存在。根据2011年3月23日在百度文库搜索显示,其中仅南派三叔一人就有760部侵权文档,所以百度文库没有理由不知道其存在严重侵权行为;
即便通过百度搜索框搜索“百度文库”,就立刻可以显示大量百度文库侵权的报道,所以“百度文库”一定知道,也应当知道其严重侵权行为。
附:百度文库截屏显示有760部南派三叔作品<ahref=<ahref="target="_blank">target=_blankclass=linkcontent><ahref="target="_blank">
(3)据第四款,百度文库为百度网站的子域名,其页面有其他子域名直接入口,其巨大流量为百度带来巨额直接广告收入及其他收益;
最近由爱国者与百度合作的“百看阅读器”上市销售,并且在公开广告中,明确宣称:“爱国者与百度文库合作,支持无线上网,登陆百度文库、百度知道、百度百科等,上百万文档轻松下载1无异于直接叫卖贼赃;
另外,百度文库采用积分制,大肆鼓励用户上传文档,而百度文库积分可直接兑现实物,具备货币功能,显见“积分制”即商业行为。
<ahref=<ahref="target="_blank">target=_blankclass=linkcontent><ahref="target="_blank">
附:百度文库里关于“百看电子书”的广告
<ahref=<ahref=""target="_blank"><a>#target=_blankclass=linkcontent><ahref=""target="_blank"><a>#<a>如何获取积分
综上:
百度文库未注明上传者详细资料。
百度明知自己的侵权行为;
百度通过自己的侵权行为获取巨额收益。
而据条例第二十三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结论:百度文库完全不适用“避风港”原则,其恶意利用该原则作为侵权行为的挡箭牌,完全不能成立。
4、百度及李彦宏本人应为百度文库的大规模侵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满朝都在听我心声嗑CP [神话同人] 穿越上古成巫族 难钓 重生年代做团宠大佬 与它共感(小甜文1V1) 淫蒂求生 超级可爱 德萨罗人鱼2:梅杜沙人鱼 风云龙族 妻命克夫:病弱老公,求放过 俺寻思赛博世界会全面脱贫 何惧那雪的融化 [综漫] 召唤最强悟猫横扫咒术界 手撕对照组剧本,年代女配觉醒了 回宫后发现贴身太监权倾朝野 年代闪婚!嫁给疯批老公惊艳八方 [综漫] 路过全世界后到处都有我的传说 魔尊来到末日杀疯了 皇兄死后,我娶了他的白月光 我在古代靠抄家发家致富
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中年危机,人生脱轨。一夜之间,全数归零。何去何从,谁人知晓。身处迷雾,四面楚歌。突入重围,冲上云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你若奋斗,必定辉煌。如果您喜欢金牌律师的荆棘花冠,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疯批女追男囚爱后,疯批男火葬场追妻。最倒霉的,是这个天下呗!主角版美强惨摄政长公主,因上辈子是个病秧子,性情孤僻一身反骨,重生成了恶人头子。很好很适合她。就爱拉天下一起发疯。夺权抢人,就爱看你们狠不过我的样子。什么?爱上的是死对头?替身女配还倒反天罡?想骑在她头上拉臭...
逆天医妃降不住简介emspemsp关于逆天医妃降不住灵修仙尊夏千落因叛徒毒害走火入魔死翘翘后穿越到废材侯府嫡女的身上,灵根尽毁,还不知道被谁搞大了肚子即将临盆。不怕不怕,她毒医一绝炼丹驯兽呼风唤雨,样样信手拈来,一手易容术更是出神入化,打脸渣男渣女更是小case。妹妹说她勾引奸夫,她反倒揪出了妹妹的奸夫让她名声尽毁。太子差点弄死她最亲爱的弟弟,她率万兽踏平了太子府。他是权势滔天的摄政王,强大逆天,世人万物皆不在他的眼里,唯独对她宠之入骨,不惜以...
李锋来到这里的时候,发现眼前有个美女对他动刀动叉的,下意识的就揭下了她的口罩,一张精致的脸庞映入眼帘,他下意识的就喊了句媳妇儿,对方是八路军医院的医生,他居然来打鬼子了而且,最关键的是他还有一个异姓老姐,每次看到他老姐李锋就忍不住在想老姐我们一定不是亲生的,你一定是捡来的那个书友群600982580如果您喜欢抗战之铁血山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之都市神帝简介emspemsp什么?我是孤儿,没有背景没有势力?呵呵,小爷自己就是最大的势力!什么?我是穷人,没有钱?开什么玩笑,这世间的财富,只要我想要,就全部都是我的!妹子瞧不上?你搞错了,是小爷我瞧不上他们!有人欺负我...
宅在随身空间简介emspemsp关于宅在随身空间天明有个神秘空间别人在空间里种地养狗养鱼他在里面睡觉网聊闲逛,偶尔写写小说别人满世界卖有机食品,赚了几十亿上百亿他说,有了小空间,房车都不用买了,还赚那么多钱干嘛?你们难道不知道,赚钱是个很累的过程么?总之,本书讲的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宅男,获得神秘小空间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