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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的旅行 第一部分 序一 旅行的意义
当生活都成问题,旅行就更是件奢侈品。
第一次坐飞机,是1995年,二十二岁,参加学校的师生团,坐中国民航到北京,住北京大学,挂名是学生,其实是旅客。
第一次出门,除了“过分必需”的物品,我坚持带着王菲刚出版的CD《Di…Dar》去北京—— 我大概以为在北京听王菲,会听出另一种味道来!
除了王菲,我也带了向朋友借来的傻瓜相机,一本MUJI记事簿,打算每天回到房间,记录下当天的行程。
我果然不是亦舒小说中的男主角,在京期间,每天玩得疯狂。虽然每每走过一处地方,看见一些人,可能有一点点的感觉想要记下来,可是那念头一闪即过,随即又蹦蹦跳跳地走开了。像我以后的生命一样,太赶,总来不及记下一丁点东西。
最后,那本MUJI记事簿最终只有在飞机上写的那一段:“12月24日,第一次坐飞机,实在令人兴奋,但不敢乡巴佬似的给同学们知道,只好冷静地坐在位置上。不过,我知道这会是个愉快的经历。”
那次旅行,最终我只是把在北京四处游览的相片与大小名胜的入场券存盘,当做是第一次旅行的记录。
自此,旅行变成我最大的嗜好,一有空,有点钱,我便不顾一切冲出香港。开始时,我也曾立志以后去旅行也要写游记,结果都是无法成事。
可能是旅行的机会仍然太难得,有钱没假期,有假期没钱。这事就像爱情一样 ——你不爱的爱你,你爱的不爱你 —— 不玩至最后一滴精力用尽誓不罢休。
结果每次旅行留下来的,总是一张又一张的照片与菲林底片。对!没看错,是菲林。现在有数码相机与iPhone,拍照当然为所欲为。但那时,一筒菲林只有三十六张,每拍一张相片也得经过精心计划,还要小心不要让菲林走光,故对照片也格外地珍惜。
但无论拍得如何多,看见的定比拍下来的多。我想,那风景、那感动不管是否拍下来,那回忆必定躲藏在我脑袋的某一个角落里,只待一天,趁我不在意时破茧而出。
闭上眼睛,就会记得天安门外那飘浮在半空中的纸鸢与下面走过的高大军人;台北永吉路小食摊传来的浓香与红楼外的啤酒味;曼谷夜店外行人色彩浮躁的夜行衣与热辣辣的空气;布里斯班的蓝天白云下的四处乱走、穷凶极恶的大鸟;巴黎暗淡天色中走出metro站口的路人;尼罗河中凉风吹送下英式曲奇饼的香气与非洲小孩腼腆的笑脸;涩谷jr站口外用霓虹灯组成的路标与小女孩脚上的粗筒袜……甚至十四岁时与一班男同学在南丫岛宿营房间中的汗臭味。
记得,我通通都记得,而且从没有怀疑过这隐藏在脑袋一角的颜色与气味。可是如果我当日认真地把旅程中的感觉快速整理好,记下来,前后对比,这又是否又与我的记忆有所出入?这事情正如每次回看自己十八岁时写下的日记,看见那时候的自己永远有不可思议的感觉。
如果……如果我真的记下来,像小友阿Sam那样,不只记,还是那样的巨细无遗,连带私人感情都照样记录无遗的话……根据蝴蝶效应,世界又是否会变得不一样?我的成长又是否会有点不一样?
打开小友阿Sam的旅游札记,他又会如何记下我们在香港第一次见面的情景?
我记得,那天是炎热的,在铜锣湾时代广场外碰面,他仿佛穿着黑衣,戴着全宇宙文化人(包括我)通用的黑框眼镜。相认后,我们在街上一起抽了一根烟,他送了一个发条铁皮车玩具给我做见面礼。
那时,他有一股清洗得不干净的大学生气息,虽然抽着烟,也有点胡碴子,但看起来,样子实在幼少、年轻,如果不是早在网络上联络了好一阵子,是想不到他已是个有名堂的作家了。去年再见到他,大学生气息不见了,人已经老练能干,是仿佛知道世界一切奥秘的一个男人了。现在的八零后,果真如张祖师奶奶所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当一切在崩坏中、破损中,果然不得不快、快、快,但如何快,总不能失去细腻的心,也不能没有理想。
谁都知“卖文”是会叫人饿死的职业,不是因为杂志报纸不发薪水,而是一般文字人想写的,大部分都不是编辑想要的。有风骨,就要失去饭碗,你又能怎样做出取舍?一走了之可能是个好方法。
台湾音乐才女陈绮贞有一首歌叫《旅行的意义》,她自己写的歌词中说:“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一次旅行的意义,可以是男人为着逃避一个他不爱的女孩。同样地,美国作家伊丽莎白吉尔伯特(Elizabeth M。 Gilbert)逃到意大利与印度尼西亚《Eat; Pray; Love》,是为了找寻生命的意义与自我成长。我旅行的意义是为了“食,买,睡”。那小友阿Sam的旅行是什么?是青少年期的逃避困惑,到成长后的追寻真相,然后真挚地用文字与照片记录下来。
看过小友阿Sam这本表面是旅游杂记,但实质是以自传体为主的感情表白作品,不得不佩服他有这勇气。这文字,这风景,捉住存在宇宙时空中的一刹那,往往在你最不经意之处,偷偷渗入一点私人的感情。乘你不备时攻击,最令人招架不住。这本书自私、自我,却情感细腻且具胆色,能勾起人最原始的记忆。
衷心希望大家喜欢这本书,因为每个人都能在里面,找到你躲藏在脑袋一角失落已久的记忆,然后好好地闭上眼睛,回味那失落的颜色与气息。
叶志伟
2011年,4月1日,哥哥逝世八周年的晚上。
叶志伟
香港知名作家,曾出版《突然独身》、《我和我的五个Kelvin》等畅销书籍。
去,你的旅行 第一部分 序二 师父,我并未看完你的小说
师父,我并未看完你的小说。
只看了十页,便不想往下看了。我怕继续看下去,就出不来了,误了写现在这篇文字。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记事情特别清楚的人,情节、脉络、几度夕阳,夹杂一点个人情绪,比得上普通傻瓜相机照出来的效果。可看了你折腾那么些年终于写出来的文字,我又在想,我的那些人那些事呢?似乎统统在某个租用的公寓里,顺着下水道一点一点旋涡般地流走了。
“我是阿Sam,现在住在位于华山路近常熟路的蔡元培故居里。七年前我曾经一度幻想以写字为生,虽然书里都说字贱清寒,虽然我过得并不很富足,但我从来也没有想过改变。于是几年后我做了杂志编辑至今。”
我叫刘同。现在住在北京四环旁边一个叫沿海赛洛城的楼盘里。七年前也曾经一度幻想以写字为生。但无奈学识有限,北京太大,我写出来的那些字都不够成为我容身的砖瓦城墙。还好,我生性贫贱,嘴贫性格贱,从不抱怨自己的遭遇,所以投身传媒这一行,至今。
看阿Sam的午夜场是我到北京第二年的事情。当时博客很火,关注的人里面常常会有人链接阿Sam的博客。
清楚记得第一次点击进去的震撼。只是随手点了进去,定睛看了十秒文字和图片。然后关闭。记录下网址。心里忐忑。感觉是,在黄沙漫天的城市里行走了两年,嘴唇也全是干涸的皱褶,却突然发现了一片海。不敢相信,于是闭上眼睛。等到夜深人静再跑回来,独自欢喜。
后来才发现,在这座叫北京的城市里,有很多人同我一样,面对上海的阿Sam,独自欢喜。这种小愉悦,后来蔓延到北京的媒体圈里,只要说到“你也看过阿Sam的午夜场”时,即使再陌生的关系也亲近了起来。
必要的敏感,与一直的善良。必要的理想,与偶尔的失重。必要的文艺,与偶尔的邪恶。不能缺少的一点矫情和脆弱,加上他喜欢的欧美音乐,是当年美到至死的另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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