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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从桌子上直起身来,露出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我会郑重考虑您的提议,经纪人先生。”
king的经纪人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好了,“好!好!太好了!对了,您可以叫我伍德。”
“伍德先生,”慕君微笑地改口。
在友好的气氛中,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慕君关掉通讯后,往后一仰躺在靠背,手瘫在扶手上,眯起双眼,那首歌,其实放在米区效果更好,她也不再执念,但是——
“慕君?”门外,何灵的声音轻轻响起,她有节奏地敲了敲门,“你在吗?”
但是不唱那首歌,在欧区她要发哪首歌啊!
“在的,”她呻丶吟般从柔软的靠背里把自己□□,“请进。”
如果实在想不到什么合适的歌,就先不发了,还是米区那片未开垦过的歌坛要紧,她心下拿定了主意,手指在扶手上有节奏地敲来敲去,唉,随它吧,随它吧。
回头已没有办法~
咦?
慕君的手指突然停下。
随它吧?
itgo?
她猛地从座椅里站起,右手握拳击在摊开的左手上,她怎么会没有想到呢?letitgo啊!这可是神曲级别的歌!
“啊?慕君?”刚推门而入的何灵见她呆在原地,疑惑地问,“你怎么了?”
“letitgo.”她注视着前方的虚空,口中吐出三个词。
“letitgo?”何灵不明所以,“let什么go啊慕君?”
一般唱灵魂、爵士风格的歌手英文水平也挺好,不好不行啊!不好就会有各式各样的粉丝“教导”他们如何发音才地道,所以何家是将英文当做第二语言来教,何灵的英文当然也不错,到欧区后,大家便入乡随俗地用英文说话,所以到慕君说这首歌名的时候,何灵还没反应过来她是在说歌名。
“letitgo!”慕君被何灵的反问逗乐了,“这是我说的歌名,它的名字就叫letitgo.”
何灵:……
好像生锈一样的齿轮在脑海中涂上润滑剂,何灵顿时反应过来,努力翻找关于这首歌的痕迹,“唔,我记得这首歌好像很有名的样子?”
“当然有名了,”慕君拍了拍她旁边的凳子,示意何灵坐下,“这首歌,可不止有名。”
当年《letitgo》伴随《冰雪奇缘》的步伐走遍全球,获得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原创歌曲奖),格莱美奖最佳影视歌曲奖,连续数周蝉联米国公告牌音乐排行榜冠军。它的成功主要不是源于这首歌本身,而是它背后的那部《冰雪奇缘》。当艾尔莎一脚踏在雪山上,伴随着高亢的“letitgo”绽放出美丽的冰花,整个世界都为之沉醉。
不仅有《冰雪奇缘》的功劳,这首歌有二十五种不同语言的版本,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不同国家的人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唱同一首歌,这种突破语言桎梏的营销方式,慕君必须给它点三十二个赞!
而且,这首歌太适合现在马上要去米区的自己了,它说什么来着?“dbe”做一个你一直都在做的好女孩,再想想那首自己准备在米区唱的有rap的歌。
“就这首了!”
但具体怎么运用好它,慕君还要再考虑考虑。
比起她从前唱的、《likeyou》等等歌曲,同样拿过格莱美,但《letitgo》的质量……老实说,如果不是在影院先看到《冰雪奇缘》,她对这首歌本来没有什么感觉的。两者互相成就,缺一不可,单拿出来,效果能达到当初的样子吗?慕君不太敢肯定。
她以前唱的歌无形中调整了大家的期待值,如果不抛出一个新花样,“江郎才尽”“天才陨落”的名头估计就会降落到她身上,对她金光闪闪的逼格肯定会造成不可愈合的伤害。
所以,要怎么做呢?
还是先出去逛一下好了!思考半天无果,她随便收拾东西,戴上墨镜和帽子,把自己包得自己都认不出来,才小心翼翼地溜出宾馆,租了一辆银狮车,顶着蓝天烈日,慢悠悠地晃到码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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