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三章 插曲(第1页)

“不要太自责了,毕竟那样的情况,换谁都会迟疑的吧。”沈子凡拍了拍莱特的肩膀,轻声安慰。

“所以我必须要告诉你们,心软手软都是任务大忌。果决!你必须时刻保持足够果决的判断力,事后才不会被后悔这种情绪淹没!”莱特认真说地嘱咐。

“你要知道,人一旦后悔”莱特没说完被打断。

“后悔这种情绪很可怕,它会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把你杀死一次。”

楚子航垂着眸子,毫无征兆地说了这么一句。

“就是这个道理。”莱特深深地看了眼不知想起什么的楚子航,后者说完这么一句后又安静了下来。

“你的觉悟呢,沈子凡?你能做到真正动手杀人吗?”莱特问。

“大概能吧。”沈子凡在脑补了一下画面,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他真的该死的话。”

“脑补是没用的,我说的是真正插刀见血、断颈割喉的杀人,不是游戏里砍两下僵尸冒绿血掉几点的那种。你夺走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他会痛苦、会挣扎、会歇斯底里的哀嚎,他的欲望、他的信念、与他这一生有关的种种都会在你手中流逝,你会背负上如山般的罪恶感,当你真正动手后你就明白,对生命的敬畏会使你万分恐惧!”

“哪怕是这样,你还是会毫不犹豫的动手吗?”莱特神情前所未有的严肃。

“可是如果我不动手,我又该怎么向因为我的失利而枉死的那些人交待?我要杀的一定是该杀之人,他残害过无辜的人,他背负着罪孽,既然屠刀交到我手上了,我就有义务送他和他罪孽的一生通通下地狱!”沈子凡语气也逐渐严肃。

“说的不错啊。”莱特拍了拍沈子凡的肩膀,笑着说:“但屠刀这个词也太老套了,你是原始人吗?别忘了我们有枪!枪可是个好东西,它至少能减轻你一半的罪恶感!”

“也许吧,可我还是觉得刀比较适合我。枪这玩意份量太轻了,充斥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刀却是实实在在握在手中的,挥出去一刀,挥多远、挥多快、挥多重都随我自己控制。总而言之,刀比枪更能给我安全感。”沈子凡抚摸着自己的大黑伞,像是抚摸一个身段窈窕的情人。

“你开心就好。”莱特看着沈子凡抱伞的模样有些起鸡皮疙瘩,他甚至怀疑沈子凡是不是有某种恋物癖!

寻常的恋腿恋足这些恋物癖他都听过,但是恋伞或是恋刀?

!这太匪夷所思了吧!

1000次快车冲出了如血染红般的层层枫叶林,子弹般的黑色列车载着“深夜的持伞人”、“永燃的瞳术师”与曾经“卡塞尔的刽子手”朝着一线战场飞驰而去。

纽约,位于美国纽约州东南部大西洋沿岸,作为世界第一大国的经济命脉,它网罗了来自世界各地近千万的人口,人们选择在这座繁华的金钱森林中安营扎寨、生根发芽。

位于曼哈顿第五大道350号、西33街与西34街之间的帝国大厦,这是保持世界最高建筑地位最久的摩天大楼,纽约市的地标性建筑,1955年,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将帝国大厦评价为现代世界七大工程奇迹之一。每天都会有成千上万的游客在这里大排长龙、想要登顶观景。

身着休闲装的沈子凡三人也混迹在游客队伍中。沈子凡穿的是一件扎染的蓝色卫衣,楚子航是黑色的防风衣,莱特则是一件鹅黄色的短款工装外套,当然在他们更里面都配备有能防弹的战术背心。

“见鬼了!不是说来之立马展开临时作战会议吗?我们的作战会议需要排完这条乌泱泱的队伍然后在帝国大厦里面进行?”沈子凡看着前方仿佛黑潮般攒动的人头抱怨道。

“执行部的人被对方盯上了,执行部一位专员的房门在一小时前被敲开,一个黑人给他塞了张报纸上剪下的字拼成的纸条,内容是:老鼠费尽力气也是抓不到猫的!然后那个黑人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后在他面前吞枪自杀了,红色的血溅了那位专员一脸。”莱特压低声音说,脸色有些不好。

“这种家伙死一万次都不嫌多!”沈子凡狠啐一口。

“施耐德教授回学院有更重要的事要处理,纽约这边他全权交给叶胜专员负责。执行部的人很可能已经全员暴露,行动受制,这也是为什么要我们三个来这儿的原因,既然对方躲在暗处窥笑执行部的人,我们就得躲在更暗处来个黄雀绕后。”莱特解释。

“是黄雀在后。”沈子凡纠正,“不过被你这么一说确实有种在演现实版007的感觉。”

“没差了。反正重要的信息就藏在帝国大厦里,执行部的人判定以对方的行事风格不可能暴露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而且他绝对没功夫花几个小时排这个队。”莱特解释。

“所以我们是鱼饵?”沈子凡问。

“用鱼钩形容更合适,我们要找到藏在最深处的稻草人,然后配合执行部葬送掉他。”莱特说。

“那用鱼雷形容不是更更合适?”沈子凡追问。

“别争论这个了,前面好像有状况。”楚子航的提醒声打断了沈子凡和莱特幼稚的拌嘴。

三人朝队伍最前方望去,安检人员正在大声训斥,原来是一个白人男孩过安检时身上被搜出了三把开刃的刀,他的母亲站在旁边连连道歉。

最后刀具被没收后男孩与母亲被放行,那个白皮肤的女人质问道:“安东尼,你从来不会做这么危险的事,今天为什么要带这么多刀出门?”

男孩一言不发,只是随着人流快步走进帝国大厦内。

“外国小孩的叛逆期是这样的吗?”沈子凡问,刚才的一幕总让他觉得有些古怪。

“我高中时甚至有同学带枪上课,带刀应该不算太离谱吧。”莱特说。

楚子航看了看小男孩安东尼的母亲的身影,那位母亲追上了男孩并牢牢抓着他的手,仿佛很害怕男孩走丢。

让你代管卡玛泰姬,全成神了?  大唐:我,吕洞宾才不是仙人  步步谋心,佞臣的声优宠妃  穿越伟大航路:给大海带来万界  每日秒杀:我对钱不感兴趣  开局签到一个首富丈母娘  书厢  全民领主:开局成为红警指挥官!  东京养妹人  NBA:篮坛皇帝  迷糊娇妻:总裁强势宠  大秦:糟糕,我谋反的事瞒不住了  专宠甜妻:大叔心头宝  假千金觉醒后真千金她躺赢了  漫威:最强魔法师!  玄学小清新她成了大佬们的团宠  幕后大波士  国运:扮演杨大象,队友云缨  从漫威开始的假面骑士  武谪仙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炮灰修仙记

重生炮灰修仙记

重生炮灰修仙记简介emspemsp关于重生炮灰修仙记一个惫懒贪吃得小女子,脱胎女尊修真小说玛丽苏女主身!面临众多脑残粉男主配的天雷滚滚,逆天改命走出一条坚定不移修仙路的故事打酱油的路人甲你们打扰到努力修炼的小朋友了,这么吵怎么好好打坐啊?懒货曰其实修仙是一个偷懒的好方法,因为只要你坐在那里冥想,就算是努力修炼了!(本文非女尊文!书名什么的,一言难尽啊,本不叫这个的!)ヾ≧≦o...

重生在跳窗逃婚那一刻

重生在跳窗逃婚那一刻

萧漓重生了,重生在她正跨出一条腿坐在窗台上打算跳窗逃婚的时候前世她所有的不幸都是从这一跳开始。今生,她默默地收回已经跨出去的那条腿,理都不理正在窗台下等着暗算她的好堂姐,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穿上嫁衣嫁人了。秦宵,有些疑惑的看着像个挂件一样挂在自己身上的小新娘,不明白昨日还对他爱搭不理的小丫头今日为何突然变的黏人了?不过,黏的好,黏的妙,黏的瓜瓜叫如果您喜欢重生在跳窗逃婚那一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出生在庵堂里的女人

出生在庵堂里的女人

现代商场女时秀华,因生意失败,丈夫背叛,跳楼而亡,却不料穿越到一九七九年,变成了被读大学的丈夫抛弃,妈妈又是尼姑的时秀华,极其尴尬如果您喜欢出生在庵堂里的女人,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重生后,我靠卖萌拉拢人心

重生后,我靠卖萌拉拢人心

青梅竹马爹系无极品亲戚细水长流柳欢只是手撕了一个渣男,没成想醒来变成了一个被人丢掉的奶娃娃。更神奇的是她居然有奶娃娃前世的记忆。原主是捡来的童养媳,看过一次外面的世界后就对苏家各种不满意。偷走苏家钱财,害的苏家大哥惨死母亲眼瞎姐姐被迫嫁给傻子,最后被男主折磨致死,害人害己。为了不让悲剧重演,她从奶娃娃开始...

女村长的贴身兵王

女村长的贴身兵王

拥有医术厨艺和功夫的特种神兵苏木因为在特种训练营犯了错误,被安排到农村给一名实习女村长当保镖。在农村和都市,苏木桃运连连,各类美女投怀送抱。通过和美女们一次次的接触,苏木也慢慢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给他一个村,还你一座城!苏木也通过自己的努力慢慢的实现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目标!...

穿书成为假千金的亲妹妹后

穿书成为假千金的亲妹妹后

社畜云章穿越修真界后又穿进一本真假千金文,成了假千金的亲妹妹。真假千金有一个共同的白月光卫王。卫王是皇太后嫡出,清隽绝俗,如天上月,在云隐寺出家。当云章穿书而来,拉着一家子跑路,路遇一少年,甚合胃口。卫王如月光清冷你意欲何为?云章别误会,就是看上你封地那一片山云隐寺旁边那些田地。卫王愈发冷竟然没看上孤?...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