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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的不是宾利,后排是独立座椅,中间有扶手箱,打开来是车载红酒柜。
从小区到医院只有三个红绿灯,时秒感觉刚坐稳,就看到了医院的大楼。
她还在想着早上闵廷和他父亲的那通电话,他们说了什么她听得一清二楚。
他单独见家长的情况下,只见时温礼,完全没问题,都是同辈且同龄,可如果是他父母要见一面,那就不能只派哥哥过去,太失礼。
闵廷从电脑包里拿出钢笔,“时秒。”
时秒回神,转过头看他。
闵廷把钢笔放到扶手箱上,“这支笔给你用,朋友送的,我用不着。”
眼前的钢笔她再熟悉不过,是她那个系列的顶配版。
“你看到我阳台桌子上的钢笔了?”
“嗯。现在很少有人用钢笔写字,还要吸墨,比较麻烦。”
“我以前也不用钢笔,买来后……用着就习惯了。”
闵廷道:“那支以后放家里用,这支你带去医院。”
他总是那么细心,一支笔看过都能记在心上。
可他这支太贵,顶配版是收藏级别,不是用来写字,至少对她来说,拿来写字过于奢侈。
时秒:“你朋友送的,你留着用,我一支足够。”
闵廷没直接劝她收,而是问她,还记不记得自己那支钢笔哪年买的。
怎么能不记得。
叶烁十八岁那年。
时秒没说是买给叶烁的礼物,点了点头:“记得。”
这个品牌的钢笔每年推出一个系列,当年买的话都会买新出的系列。
她买笔的时间,应该与他朋友送他笔是同一年。
闵廷:“你的钢笔买了多少年,这支钢笔在我那吃灰就吃了多少年。”
时秒懂他的意思,再贵,对他这个不收藏钢笔,平时又很少写字的人来说,一百块和一百万没太大差别。
然而她因为这几年用惯了也用顺手,觉得钢笔比签字笔好用一些。
她收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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