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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王春丽的初恋(第1页)

尽管宋朝打心底认为是王春丽辜负了自己的信任,而王春丽对这件事却并没有衍生出任何不安感。第一,她没有说谎,王春明确实着急签合同,虽然并没有那么急,但是作为客户经理,急客户之所急是本就是服务质量的体现。第二,她很久之前就发现宋朝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故而,她从未对他有过什么师徒之情,可能连基本的同事情谊都不及。

其实早在宋朝到公司报道之前,王春丽便注意到他了。一个是因为他的名字确实好记;二来,他是顶着最佳实习生的名号被选派过来的,再加上宋朝个人资料上所附的照片也着实精神,很容易让人想到才貌双全这个词语。当时,王春丽还跟分公司的人事感叹过“真是后生可畏”。

而宋朝刚到公司的时候,并没有令大家失望,可能直至现在,宋朝也没有令公司大部分人失望。

王春丽记得,宋朝到公司报道的第一天,她刚好要出去拜访一位客户,迎面见到一个身着正装,白白净净的大男孩从大门走了进来,他带着黑框眼镜,背着双肩的电脑包,标准的业务人士的装扮,但却并没有显得老成,反倒从内而外透着一股阳光和一丝丝痞气。她有一刹那的恍惚,脚步不由地停顿了一下,但是大概只有零点一秒吧,随即转过脸,嘴角微微扬起,用估计只有她自己能感受到的幅度摇了摇头,快步走进电梯。

宋朝是第二个让她觉得可以把正装穿出青春气息的人,而第一个是于恺——她王春丽唯一热爱过的男人。

论长相,宋朝跟于恺并没有太多相像的地方,唯一的共同点大概是都留着圆寸的发型吧。可是王春丽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宋朝的那一刻,她脑海里却立即闪过了于恺的面容。

王春丽老家是南京的,父母都是教师出身,家庭条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勉强够的上小康。王春丽小时候属于典型的乖乖女,生活、学习基本由父母一手安排,她只负责听话就好,她的头二十年都过得平顺无忧,直到遇到了于恺——那年她二十三岁。

王春丽学的是商务英语专业,大三时,她去了杭州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原本只是想着积累一点经验,增加毕业后找工作的优势。兴许是由于小时候被父母照顾得过于妥帖,从没有操过什么心,初入社会,无论是处理工作还是与人相处,王春丽都显得懵懂无知,毫无章法,成了公司里特别蹩脚的员工。她当时给一位销售做助理,被训斥成了家常便饭,上学期间作为一直被老师捧在手心的尖子生,这样的落差令她难以接受,但又不敢跟父母诉苦,只能每天夜里躲在被窝里偷偷抹眼泪。那段时间,她对自身产生了前作未有的怀疑,一度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废物。

于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那天中午,她拿着处理好的订货资料站在公司前台,被上司劈头盖脸地指责着,只因为她把相关单据的顺序排错了。她杵在那里,感受着来来往往的同事投来的异样目光,孤独又无助。领导走后,她泣不成声地蹲下身整理着散落一地的表单,这时,于恺走过来,弯腰拍拍她的肩膀说道:“别哭了,先去吃饭吧,回来我跟你一起整理。”

王春丽闻声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怔怔地望着眼前这个满脸柔情的男孩,委屈的眼泪更像是开了闸似的。于恺看着她被泪水裹着的小脸忍不住乐了,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地给她,右腮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显得调皮又可爱。

彼时王春丽已经在公司呆了一个多月,但这却是第一次与于恺说话。她平日里实在是太乖了,每天上班,除了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便是坐在工位上等待下班,除了必要的交流,她几乎从未与同事闲扯过。事实上她并不是不想沟通,只是总感觉无法介入别人的聊天话题。好多次,她尝试着主动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想法或者意见,可是每每她一插话,原本热烈的气氛就会出现瞬间的安静,她就像是传说中的话题终结者一般存在着。

于恺很擅谈,至少那顿午饭间,他们从未冷场过。于恺告诉她,职场上脸皮就要厚一点,没必要把批评太当回事,以后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找他。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很多问题也许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但是如果不及时疏导,任由负面情绪积压在心里,就会变成很严重的事情。王春丽很幸运地在她即将要崩溃的时候,遇到了于恺这个发泄口。王春丽像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她开始跟于恺频繁地接触。最初,她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向于恺请教;后来,变成每天开心或者不开心的事都会想要跟他去分享。王春丽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于恺开导后脸皮真的变厚了,但是她确实觉得上司的批评似乎没自己想的那么严重了。她不再觉得自己仿佛是个被领导嫌弃、被同事排挤的小丑,每天上班的心情也不像之前那般痛苦,甚至有些期待。

再往后,他们也开始走进彼此的私人时间里。他们开始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不知不觉地,于恺成了王春丽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表白,但是就在王春丽毕业那一年,她依然决然地告诉父母,她要留在杭州,她很喜欢自己目前的工作,并且她有机会转正。但是,她没有告诉父母的是,她搬进了于恺在杭州那间十几平的出租屋。

王春丽恋爱了,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拥有了她人生中第一段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尽管宋朝打心底认为是王春丽辜负了自己的信任,而王春丽对这件事却并没有衍生出任何不安感。第一,她没有说谎,王春明确实着急签合同,虽然并没有那么急,但是作为客户经理,急客户之所急是本就是服务质量的体现。第二,她很久之前就发现宋朝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故而,她从未对他有过什么师徒之情,可能连基本的同事情谊都不及。

其实早在宋朝到公司报道之前,王春丽便注意到他了。一个是因为他的名字确实好记;二来,他是顶着最佳实习生的名号被选派过来的,再加上宋朝个人资料上所附的照片也着实精神,很容易让人想到才貌双全这个词语。当时,王春丽还跟分公司的人事感叹过“真是后生可畏”。

而宋朝刚到公司的时候,并没有令大家失望,可能直至现在,宋朝也没有令公司大部分人失望。

王春丽记得,宋朝到公司报道的第一天,她刚好要出去拜访一位客户,迎面见到一个身着正装,白白净净的大男孩从大门走了进来,他带着黑框眼镜,背着双肩的电脑包,标准的业务人士的装扮,但却并没有显得老成,反倒从内而外透着一股阳光和一丝丝痞气。她有一刹那的恍惚,脚步不由地停顿了一下,但是大概只有零点一秒吧,随即转过脸,嘴角微微扬起,用估计只有她自己能感受到的幅度摇了摇头,快步走进电梯。

宋朝是第二个让她觉得可以把正装穿出青春气息的人,而第一个是于恺——她王春丽唯一热爱过的男人。

论长相,宋朝跟于恺并没有太多相像的地方,唯一的共同点大概是都留着圆寸的发型吧。可是王春丽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宋朝的那一刻,她脑海里却立即闪过了于恺的面容。

王春丽老家是南京的,父母都是教师出身,家庭条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勉强够的上小康。王春丽小时候属于典型的乖乖女,生活、学习基本由父母一手安排,她只负责听话就好,她的头二十年都过得平顺无忧,直到遇到了于恺——那年她二十三岁。

王春丽学的是商务英语专业,大三时,她去了杭州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原本只是想着积累一点经验,增加毕业后找工作的优势。兴许是由于小时候被父母照顾得过于妥帖,从没有操过什么心,初入社会,无论是处理工作还是与人相处,王春丽都显得懵懂无知,毫无章法,成了公司里特别蹩脚的员工。她当时给一位销售做助理,被训斥成了家常便饭,上学期间作为一直被老师捧在手心的尖子生,这样的落差令她难以接受,但又不敢跟父母诉苦,只能每天夜里躲在被窝里偷偷抹眼泪。那段时间,她对自身产生了前作未有的怀疑,一度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废物。

于恺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那天中午,她拿着处理好的订货资料站在公司前台,被上司劈头盖脸地指责着,只因为她把相关单据的顺序排错了。她杵在那里,感受着来来往往的同事投来的异样目光,孤独又无助。领导走后,她泣不成声地蹲下身整理着散落一地的表单,这时,于恺走过来,弯腰拍拍她的肩膀说道:“别哭了,先去吃饭吧,回来我跟你一起整理。”

王春丽闻声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怔怔地望着眼前这个满脸柔情的男孩,委屈的眼泪更像是开了闸似的。于恺看着她被泪水裹着的小脸忍不住乐了,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地给她,右腮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显得调皮又可爱。

彼时王春丽已经在公司呆了一个多月,但这却是第一次与于恺说话。她平日里实在是太乖了,每天上班,除了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便是坐在工位上等待下班,除了必要的交流,她几乎从未与同事闲扯过。事实上她并不是不想沟通,只是总感觉无法介入别人的聊天话题。好多次,她尝试着主动跟大家分享自己的想法或者意见,可是每每她一插话,原本热烈的气氛就会出现瞬间的安静,她就像是传说中的话题终结者一般存在着。

于恺很擅谈,至少那顿午饭间,他们从未冷场过。于恺告诉她,职场上脸皮就要厚一点,没必要把批评太当回事,以后有什么麻烦都可以找他。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很多问题也许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但是如果不及时疏导,任由负面情绪积压在心里,就会变成很严重的事情。王春丽很幸运地在她即将要崩溃的时候,遇到了于恺这个发泄口。王春丽像是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她开始跟于恺频繁地接触。最初,她会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向于恺请教;后来,变成每天开心或者不开心的事都会想要跟他去分享。王春丽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于恺开导后脸皮真的变厚了,但是她确实觉得上司的批评似乎没自己想的那么严重了。她不再觉得自己仿佛是个被领导嫌弃、被同事排挤的小丑,每天上班的心情也不像之前那般痛苦,甚至有些期待。

再往后,他们也开始走进彼此的私人时间里。他们开始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不知不觉地,于恺成了王春丽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没有表白,但是就在王春丽毕业那一年,她依然决然地告诉父母,她要留在杭州,她很喜欢自己目前的工作,并且她有机会转正。但是,她没有告诉父母的是,她搬进了于恺在杭州那间十几平的出租屋。

王春丽恋爱了,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拥有了她人生中第一段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别骂了朕错了  大唐:最强小县令  别后逢君,君心照昙心  无上丹尊萧长风  我在斗罗当红娘  三国江东霸主  典韦吾弟,酒会自己到哥的碗里吗  请与我同行吧  回忆里的钢琴师  从创营开始  妖魔求我做个人  买个小仙领回家  魔主之子在正道修仙  洪荒:我把诸天玩坏了  穿越年代:千金娇娇她只想暴富  数码宝贝:开局就是骑士长  我在向往的生活有家神鬼客栈  大唐:开局融合了万界图书馆  Moba:我还能秀!  请尽情献祭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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