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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宋朝眼中的郑潇潇(第1页)

宋朝第一次见到郑潇潇是那年暑假。临近开学,宋朝到公司交接完工作回到学校,走在路上,远远地看到前面有一个女生,边走边跳,像个孩子。她穿着米白色的齐膝纱裙,乌黑的秀发在后脑勺束起一条马尾,随着她的脚步有节奏地来回摇摆。宋朝起初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这个疯疯傻傻的姑娘长什么样子,便快走几步赶了上去,装作不经意地瞥向郑潇潇,嗯,虽不是貌美如花,却透着一股子单纯和亲切,看着莫名舒心。

论相貌,郑潇潇绝对算不上美女,但也极少有人会觉着难看,她有一个重要的特点——从内到外散发着亲和力。她的这种亲和力仿佛是天生的,无需跟她接触,单只是看她站在那里,便给人一种极好相处的感觉。而且,郑潇潇生得一副笑面,你时时看她,都会觉得她面含春风,说起话来更是丹唇未启笑先闻。

当然,宋朝那个时候是没有那么多感受的,他只觉得这个姑娘瞅着挺顺眼的,没有让自己失望,不由地驻足在不远处,看郑潇潇一个人在树荫下自娱自乐,心里觉着既可笑又可爱。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不久后的营销大赛上,自己竟然再一次遇到了她。

宋朝刚走上讲台,便发现教室前排有个女生略显眼熟。开始,他并没有往心里去,只当是在哪个社团有过偶遇,临近结束的时候,脑海中灵光一现,准确地想起与郑潇潇相遇的场景,不觉咧开嘴,又迅速收起笑容,心中偷乐:原来是她呀!

下台后,宋朝在心中反复思忖着,要不要主动过去认识一下,但是觉着郑潇潇必然不会记得自己,又没有什么很好的理由,贸然上前索要女生联系方式,免不了让人误会。可事情就是这么巧,大概真的有“吸引力法则”这一说吧,宋朝每次想到与郑潇潇的相识,都会忍不住感叹:“你欲望足够强烈,老天都会帮你。”

当天比赛结束,他吃惊地发现郑潇潇竟然是这次比赛的承办方——社团联合会的负责人,不由大喜:一来,他可以借由主动搭讪郑潇潇;二来,他也可以通过这个机会提前搜集一些关于比赛的信息——简直是一举双得!而让他更意外的是,郑潇潇是一个比他想象中更随和、更易接近的人。

宋朝追女生的原则就是三个字:稳、准、狠。起初一定要稳,不求女生立马喜欢自己,但一定不能令其生厌,最好的办法便是中规中矩,尽全力给别人留下一个正面的形象。第二步,即是要准确探知对方的性格以及对自己的态度,一旦确定对方在不厌弃自己的情况下,还心存好感,便可以筹划第三个步骤——制定精准的追求方案。虽然乍一看,第三步貌似是最关键的一步,实则不然,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第一步是地基,第二步是框架,如若做得好,那简直是事半功倍。”

而让宋朝更加惊喜的是,郑潇潇是一个如此简单,没有心机的人。不仅没有心机,可能连心眼儿都没有。他与郑潇潇吃过第一次饭,便已基本拿捏准了她的脾性。

晚上回到宿舍,他从郑潇潇空间里翻出照片递给杜海文:“怎么样,这个姑娘。”

“嗯,看着还不错。”杜海文迅速瞅了一眼应道。

“嘿,我说这是哥们儿的终身大事,你能不能装得认真一点。”

杜海文听完,还真就接过手机多看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一本正经地说道:“是——真的还可以,就是笑得有点傻。”

“切,傻媳妇才适合当家。”宋朝一脸不以为然,语气里还多少有些得意。他正拿着手机继续浏览着郑潇潇空间里的其他照片时,杜海文在一旁悠悠然说道:“我觉得她旁边那个还行。”

“哪个?”宋朝一听来了精神,又把手机递了过去。杜海文左右翻看一下,轻轻点了点屏幕里的曲晓洁。

“这个?这个我也见过。”宋朝有些兴奋,但是随即摇了摇头:“这个不适合我。不过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帮你打听打听。”

“算了吧,费那个劲,我还不如多看会儿小说。”杜海文说着伸了个懒腰,躺倒在床上。

宋朝绝望地长叹一声:“唉,明明应该是妻妾成群,非把自己搞成老光棍。”

确定了郑潇潇好好人的性格,宋朝并不打算再浪费时间,经过一晚上的思考,他觉得死缠烂打绝对是既奏效又省钱的办法。

宋朝第一次见到郑潇潇是那年暑假。临近开学,宋朝到公司交接完工作回到学校,走在路上,远远地看到前面有一个女生,边走边跳,像个孩子。她穿着米白色的齐膝纱裙,乌黑的秀发在后脑勺束起一条马尾,随着她的脚步有节奏地来回摇摆。宋朝起初只是出于好奇,想看看这个疯疯傻傻的姑娘长什么样子,便快走几步赶了上去,装作不经意地瞥向郑潇潇,嗯,虽不是貌美如花,却透着一股子单纯和亲切,看着莫名舒心。

论相貌,郑潇潇绝对算不上美女,但也极少有人会觉着难看,她有一个重要的特点——从内到外散发着亲和力。她的这种亲和力仿佛是天生的,无需跟她接触,单只是看她站在那里,便给人一种极好相处的感觉。而且,郑潇潇生得一副笑面,你时时看她,都会觉得她面含春风,说起话来更是丹唇未启笑先闻。

当然,宋朝那个时候是没有那么多感受的,他只觉得这个姑娘瞅着挺顺眼的,没有让自己失望,不由地驻足在不远处,看郑潇潇一个人在树荫下自娱自乐,心里觉着既可笑又可爱。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在不久后的营销大赛上,自己竟然再一次遇到了她。

宋朝刚走上讲台,便发现教室前排有个女生略显眼熟。开始,他并没有往心里去,只当是在哪个社团有过偶遇,临近结束的时候,脑海中灵光一现,准确地想起与郑潇潇相遇的场景,不觉咧开嘴,又迅速收起笑容,心中偷乐:原来是她呀!

下台后,宋朝在心中反复思忖着,要不要主动过去认识一下,但是觉着郑潇潇必然不会记得自己,又没有什么很好的理由,贸然上前索要女生联系方式,免不了让人误会。可事情就是这么巧,大概真的有“吸引力法则”这一说吧,宋朝每次想到与郑潇潇的相识,都会忍不住感叹:“你欲望足够强烈,老天都会帮你。”

当天比赛结束,他吃惊地发现郑潇潇竟然是这次比赛的承办方——社团联合会的负责人,不由大喜:一来,他可以借由主动搭讪郑潇潇;二来,他也可以通过这个机会提前搜集一些关于比赛的信息——简直是一举双得!而让他更意外的是,郑潇潇是一个比他想象中更随和、更易接近的人。

宋朝追女生的原则就是三个字:稳、准、狠。起初一定要稳,不求女生立马喜欢自己,但一定不能令其生厌,最好的办法便是中规中矩,尽全力给别人留下一个正面的形象。第二步,即是要准确探知对方的性格以及对自己的态度,一旦确定对方在不厌弃自己的情况下,还心存好感,便可以筹划第三个步骤——制定精准的追求方案。虽然乍一看,第三步貌似是最关键的一步,实则不然,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第一步是地基,第二步是框架,如若做得好,那简直是事半功倍。”

而让宋朝更加惊喜的是,郑潇潇是一个如此简单,没有心机的人。不仅没有心机,可能连心眼儿都没有。他与郑潇潇吃过第一次饭,便已基本拿捏准了她的脾性。

晚上回到宿舍,他从郑潇潇空间里翻出照片递给杜海文:“怎么样,这个姑娘。”

“嗯,看着还不错。”杜海文迅速瞅了一眼应道。

“嘿,我说这是哥们儿的终身大事,你能不能装得认真一点。”

杜海文听完,还真就接过手机多看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一本正经地说道:“是——真的还可以,就是笑得有点傻。”

“切,傻媳妇才适合当家。”宋朝一脸不以为然,语气里还多少有些得意。他正拿着手机继续浏览着郑潇潇空间里的其他照片时,杜海文在一旁悠悠然说道:“我觉得她旁边那个还行。”

“哪个?”宋朝一听来了精神,又把手机递了过去。杜海文左右翻看一下,轻轻点了点屏幕里的曲晓洁。

“这个?这个我也见过。”宋朝有些兴奋,但是随即摇了摇头:“这个不适合我。不过你要是喜欢,我可以帮你打听打听。”

“算了吧,费那个劲,我还不如多看会儿小说。”杜海文说着伸了个懒腰,躺倒在床上。

宋朝绝望地长叹一声:“唉,明明应该是妻妾成群,非把自己搞成老光棍。”

确定了郑潇潇好好人的性格,宋朝并不打算再浪费时间,经过一晚上的思考,他觉得死缠烂打绝对是既奏效又省钱的办法。

妖魔求我做个人  典韦吾弟,酒会自己到哥的碗里吗  请尽情献祭我吧  穿越年代:千金娇娇她只想暴富  别骂了朕错了  别后逢君,君心照昙心  Moba:我还能秀!  买个小仙领回家  大唐:最强小县令  请与我同行吧  从创营开始  洪荒:我把诸天玩坏了  回忆里的钢琴师  无上丹尊萧长风  大唐:开局融合了万界图书馆  三国江东霸主  我在斗罗当红娘  魔主之子在正道修仙  我在向往的生活有家神鬼客栈  数码宝贝:开局就是骑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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