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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第1页)

更何况在他们这种,被金钱迷花了眼的人眼里,就算是人类灭绝,只要他们能活着,活得舒舒服服,滋滋润润,那人类灭绝也算不上什么事。人类灭绝都不是事了,更何况只是砍一些树。

偷猎动物和盗伐树木的,每年都禁而不绝。这甚至成了林业局的一块心病,他们花在这上面的人力物力,一直不是什么小数目,然而成效却寥寥无几。很多时候,这些人带着猎物、木材跑了,隔很久,等工作人员巡逻到那边了,看到树桩,或者连根都不放过,地上挖得只剩下一个深坑的时候,才能发现不对。

犯罪嫌疑人胆大心细,森林这个环境,树木繁茂,又很好地掩护了他们,只要动静不太大基本发现不了。哪怕被发现了也没事,派人引开守林人,赶在林业局支援的人到来之前离开,就能顺利脱身。正是因为如此,这些人屡屡得手,胃口被养大了,越发无法无天。

姬红萤这回抓到的那批人,就是惯犯。时常流窜在全国各地的森林里,寻找珍贵树木偷伐盗砍。他们做下了好几起大案子,全是公安部门正在通缉的对象。没想到竟然落网了。

一群人带着武器,硬是被姬红萤赤手空拳,生擒了下来,没有一个漏的。他们想破了脑袋,怎么也想不通姬红萤到底怎么发现他们的。他们都是老手,动作十分隐蔽,以往可从来,没被人逮住过。也想不通,明明干活的时候周围都有人在望风,为什么偏偏姬红萤出现的时候,那些负责警戒的人,就跟瞎了似的,一丝儿动静都没发现。更可怕的是,这个女守林人武力值高的吓人,胆子也大,看到木仓都不带怂的。那身手,不知道的还以为武侠小说里身怀绝技的女侠跑了出来。那叫个武功高强,要不然他们也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每次巡逻的时候,姬红萤都会变回本体。夏天晚上,林子里出现一只萤火虫,有什么可疑的?谁也不会怀疑。要知道,深林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小动物和昆虫了。

也算那些犯罪嫌疑人倒霉,刚好在姬红萤巡逻的时候,拿出锯子在一颗红豆杉上比划。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姬红萤一看,连忙找了个犯罪嫌疑人看不到的地方,借着周围树木的遮挡变成人形,直接把人全拿下了。

因为她出现得快,那些犯罪嫌疑人都还没来得及对树木造成什么伤害。不过光是以往的那些罪,就够他们受的了。姬红萤立下了大功。

这功劳顺顺利利地报了上去,没被隐瞒,也没被私吞,更没被瓜分。看来是他们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见状,俞知乐和白鸽尴尬之余,都松了口气。尤其是白鸽,这份工作是他给姬红萤介绍的,对方真出了什么岔子,责任可都是在他身上。知道姬红萤工作顺利,白鸽比谁都高兴。

昨天是白鸽的班,今天就轮到俞知乐上班。整理好求职者的追踪记录,一一入档以后,俞知乐终于闲了下来。他一边吃着小点心,一边喝茶,正惬意得骨头都开始犯懒的时候,小楼门口出现了一道修长的身影,对方屈指在门扉上轻轻敲了两下:“请问,这里是下岗妖精再就业指导动物分部吗?”

俞知乐顺着声音,抬头一望,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青年,正斯斯文文地站在门口。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这份工作做久了,见多了妖精。俞知乐注意到,最近这段时间,他好像渐渐能分辨得出谁是人谁是妖精了。即使妖精保持着人形也一样。

就好比现在,眼前这个人身上带着股书卷气,怎么看怎么像是教书育人的老师。但他是不是老师俞知乐暂时不知道,不过他不是人,俞知乐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新开发出来的功能,跟身上安装了妖精识别雷达似的,特别好用。

“是这里没错。”俞知乐连忙放下茶杯,把人请了进来。

闻言,青年露出一个温文尔雅的笑容:“是这里就好,您好,我叫兰华,是来找工作的。”

兰华?兰花?难不成是株兰花精?俞知乐差点没脱口而出,植物妖精要去隔壁部门,他这里是为动物妖精服务的。不过之前出过袋鼠那事,更何况对方刚刚还确认过这里是动物分部,显然不像是弄错了。怕再有误会,俞知乐强忍下话头。转而请人坐下,动手给对方泡了一杯菊花茶。

注意到俞知乐的异样,兰华大概是被误会惯了,微微一笑:“我本体是只螳螂,兰花螳螂。”所以才叫兰华。

兰华螳螂啊,俞知乐恍然大悟,那就难怪了。以妖精的取名习惯,兰花螳螂不叫兰华还能叫什么。

兰花螳螂在螳螂里,绝对是美貌度爆表的一族。甚至纵观所有昆虫,乃至动物,兰花螳螂都可以说是站在颜值巅峰的那一小撮之一,秒杀其他种族。顾名思义,兰花螳螂的外表,就很像是一朵兰花。当它落在花丛里的时候,你根本看不出来不对劲。甚至还会赞叹,这一丛兰花里,就这朵兰花开得最好看。你看这颜色,这花瓣,这姿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极为动人。

本体好看,难怪兰华的人形也这么好看。兰花螳螂名副其实。俞知乐感叹完,就进入了工作状态,问道:“不知道你想找什么样的工作?”有什么要求之类的。

兰华的样子显然不缺钱,他身上书卷味又这么浓厚,也许是喜欢教书育人?或者从事相关的行业,不在意工资高低?

甫一看到兰华,俞知乐就注意到他身上穿的衣服,是某个奢饰品牌子新出的款,价格十分高昂。他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他的衣柜里就挂着这么一件同款。衣服才上市的时候,他哥就买了。一气买了三件,跟搞批发似的,兄弟俩和顾长生一人一件,算是兄弟装。后来他看到白泽,白泽也买了。

这衣服出现在生活里的频率太高,以至于俞知乐这么个只知道吃,对奢侈品毫不关注的人,也都能轻易地认出来。

如果对薪水没什么要求,只是想找点事做的话,兰华的就业选择,无疑就特别广了。想到这,俞知乐又问道:“像是对薪水、工作环境、上班强度之类的,有要求吗?”

第67章第六十七个求职者

很多有钱人出来工作,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享受赚钱的过程,而是为了不闲在家里。他们总觉得,人闲着,就废了。不拘做点什么,总之得忙起来,生活才有劲。

会这样想的有钱人,一般都是富豪家的老人,或者小辈。华国最藏龙卧虎的,就是这两个年龄阶段了。很可能负责你们门前扫大街的那个大爷,年轻时候是白手起家挣下千万身家的有为青年。退休后没事干,把家业交给儿女后,跑出来发挥余热的。再可能,你们公司新来的泡茶小妹,是总部老板家里的小闺女。觉得天天和闺蜜出去逛街没意思,于是来这里找点活做,打发打发时间。要是能顺带学点东西,那就更好了。

和俞知乐猜的差不多,兰华也是这样。作为一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妖精,他年轻的时候,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没干过?跟着农民起义,改朝换代过,当过权倾朝野的大臣,也当过安守一方的乡绅。当过清高名士,当过铜臭商人。

正是因为见多识广,经历的多,亲眼看见过,知道当皇帝有多辛苦,于是兰华当初连妖王都懒得去竞争。早些年积累下来的财富太多,什么都不干,这钱生钱钱滚钱的,也够他可劲儿地挥霍无数年,根本花不完。就算花完了也不要紧。他当年随手用的一只碗,现在拿出来,都是能拍出高价的珍贵古董。随便卖两样,照样能继续潇洒。

看着富得流油的兰花螳螂,背地里不知道有多少贫苦妖精,恨得快把衣袖撕碎了。

羡慕啊,人家忒有远见。

当初他们怎么就不知道出来捞一笔?

再不济保存点古董也好,拿出去卖了,也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偏偏他们做妖精的,干什么都用法术。用习惯了,连衣服都是用自个的皮毛鳞甲变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想拿东西出去卖也没办法。

惜春是个佛修[红楼]  恃宠而骄  网游之永恒神界  不忘(1v1破镜重圆)  心机外室上位记  开个鱼塘当首富  捧栀(校园1v1)  【综】常规标题  八零之万水千山走过  天下无弔  解连欢(1v1高H)  黑蔷薇(1V2 校园高H)  金主爸爸们也需要竞聘上床(NPH)  青山(1v1 H)  走狗(1v1,H)  装乖惯犯 (1v5)  传奇族长  明日星程  春如海NPH  苦情女配手撕剧本[七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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