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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第3页)

第144章

“伯父,伯母好。”一见面,白寒晖就恭恭敬敬的行礼打招呼,动作有些僵硬,很明显非常紧张。

“坐吧。”方之平很是随意的道,自从长乐那天跟他们说了这个人以后,他也私下派人去查过白寒晖了,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白黎轩的第三子,在白府的确不受重视,但人还是比较争气的,一开始完全属于那种‘别人家的孩子’,读书刻苦,行事也很乖巧,对他娘亲也很孝顺,十岁那年就考中了童生,然后紧跟着外祖父就被免了官,没多久娘亲也去了,之后就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不怎么去学堂读书了不说,而且从乖学生变成了小霸王,没少在白府里闹腾,白黎轩又从来不惯着这个儿子,所以被罚、被关、被打几乎是白寒晖这几年的常事。

半大的孩子有这种遭遇的确是让人心疼,但同样也让方之平担心,毕竟他不是找儿子,而是找女婿。

不过能看得出来,白寒晖对这事儿挺重视的,肉眼可见的紧张。

“我听说你之前读书不错,十岁的时候就考中了童生,后来怎么就不读了?”方之平问道,就算是招了父亲的厌弃,但白府还不至于连一个孩子读书的费用都要计较吧,一个十岁就能考中童生的人,不说是不是真的喜欢读书,但这份天赋绝对是万里挑一。

白寒晖抿了抿唇,脑子这会儿有点发热,很难冷静下来,他是真的想入赘到方家,不只是因为对长乐的喜欢,也是为了他自己。

白寒晖没想着在方伯父和方伯母面前撒谎,一来他没这个本事,二来他也不想撒谎,他是真心诚意的想跟他们成为一家人。

“我娘其实身体一直不太好,隔三差五的就要请郎中,但其实她没嫁给白黎轩之前身体没这么弱,给他看病的郎中也说了,我娘亲这是郁结于心才会时常生病,谁让她嫁给了京城有名的痴情人呢,时常在府里悼念就不说了,家宴的时候都会把旁边的位置空出来,让我娘跟他隔一个空的座椅,那个位置是给他的原配夫人留的,以前外祖父没有被罢官的时候,白黎轩好歹还会稍微给我娘留下点正妻的体面,但自从外祖父被罢官以后,就连这点儿体面也没了,我娘有时候十几天都见不到他一面,最后病逝的时候,强撑了大半个时辰,想要等他过来瞧瞧,但是也没能把他请过来。”说起往事,白寒晖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既然不想着好好待他娘,当年为什么要把他娘娶回来。

“我以前读书就是想给我娘争口气,想让她开心,她走了以后,我也就不想读书了。”书读得再好有什么用,他娘已经走了,让他娘伤心的人却活的好好的,甚至连外祖父和舅舅都没有想过要给他娘讨回公道,只觉得他娘是福浅命薄。

靖嘉这些年最是见不得这个,忙出声安慰道,”你这么孝顺,就算你爹对你娘不好,但她活着的时候肯定也因为有了你而开心。”

“嗯。”白寒晖点头,白黎轩是他的父亲,所以哪怕心里恨极,他也对付不了对方,这些年再怎么胡闹,对白黎轩而言可能都只是生几次气而已,伤不了人家什么,与其接着相看两相厌,还不如干脆入赘到旁人家,改了姓氏,从此就跟白家人没有任何关系了。

“做了赘婿以后,不仅仅自己要随妻姓,孩子要随妻姓,也没有走仕途的机会了,甚至出门与人交往,都要比旁人低一头,你才十五岁,好好想想再做决定吧。”

汉书里头曾说,家富子壮则出分,家穷子壮则出赘,也就是说,只有穷到连饭都吃不上的贫家子,才会去跟人家当赘婿。

哪怕妻主是郡主,但依然是很没有面子的事儿,少不了要被人背地里说闲话,若是看得开的人,可能不痛不痒的也就过去了,就像他一样,‘惧妻’的名头背了十几年了,但是却一点不往心里去,但要是看不开的人,恐怕要做出伤人伤己的事儿来了。

“您说的这些,我都清楚,我自己都不想姓白,也不想让我的孩子姓白,至于走仕途,我都五年没摸过书了,还走什么仕途,而且说句不怕您笑话的话,比起做官,我更喜欢做生意。”都说商人市侩,但起码人家活得真实,不会为了自己的名声去糟践人。

方之平继续牙疼,底下的年轻人,的确是实诚,可以说是太实诚了,这话是应该在女朋友她爹面前讲吗。

不过实诚也有实诚的好处,方之平倒是对这孩子有了几分的好感,长乐会选择他,肯定是有他的过人之处,毕竟谁养的闺女谁知道,那眼光也不是一般的挑。

“长乐是我跟她娘的掌上明珠,不可能你说几句话,就把她的后半辈子交给你,这样吧,我跟你布置几个任务,能完成的话,再过来找我,这期间,你不能和长乐有任何逾礼的行为。”方之平认真道,这性子有点偏激,得慢慢磨,等磨的差不多了,再看看这小子会不会改主意。

白寒晖过来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所以也没含糊,爽快的应下来了,对方如果对他没什么考验,随随便便就应了他做长乐的赘婿,那才奇怪了呢。

他虽然年龄不大,但也知道比起白黎轩那样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深情’,但实际上身边从没少了红袖添香的女子,方伯父这样,一心一意守着一个人过的,才算是真正的深情,那些惧内的名声,不过是一些人的嫉妒罢了。

从长乐身上就能看出来,她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养大的,性子很要强也很活泼,在某些方面真的就和男孩子一样,很能够独当一面,刚刚认识那会儿,他甚至都想如果娘的性子跟长乐一样,那不管白黎轩做的有多过分,他娘应该也不会郁结于心,甚至病死。

但是等到慢慢了解了,他就知道当初的想法只是妄想,长乐这般的女子真的不是普通人家可以养出来的,既有贵气也有侠气,会像小女生一样软软糯糯的撒娇,但也有男儿一般的坚强,最让人移不开眼睛的是她的自信,如同太阳一样发着光。

方之平在文坛并没有多大的名声,尽管是状元出身,但他在那之后却没写多少文章,也没作过多少诗,以至于很多人都忘了这位的才识也是不错的。

如果说写文章作诗是疏于练习的话,那骑马射箭打拳这些武人常做的事情,方之平却是几十年了也没落下。

所以考验未来女婿,方之平文武两方面都没放过,指导人家读什么书、写什么文章不说,还亲自带着人家去郊外打猎,在府里踢蹴鞠,硬生生从自己的闲余时间里挪出来将近一半儿去考验未来女婿。

哪怕无心声张,这么大的阵势该知道的人也都知道了,不过众人都以为方之平这是要收徒,毕竟白寒晖在读书上还是很有天赋的,就算近这五年来名声不咋地,甚至连学堂都不去了,但他才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和机会。

谁也没有往招赘婿上想,毕竟还是很少见的,方之平和靖嘉长公主虽然没有儿子,但是也可以从族中过继,总比招赘婿要强。

一直到建业帝下圣旨,让白寒晖入赘给长乐郡主,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且不说白黎轩有多气急败坏,自己的儿子去当人家的上门女婿,就算谁都知道他对这个儿子不怎么在意,但就跟一巴掌打在脸上一样,丢人呐,只不过皇上下了圣旨,他就是不愿意也不敢抗旨不遵,那个逆子从小到大就知道给他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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