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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3页)

“方少爷,这家店的猪油糕可是鄣郡的名吃,虽然名字粗俗了些,但味道是真好,您尝尝!”镖头热情的介绍道。

这段时间他也算是了解方少爷的为人了,虽然是官宦子弟,模样瞧上去也细致,但性子却不挑剔,在吃住上从不跟他们为难,破庙住得,马车也睡得,猪大肠、猪舌头皆吃得,实在是让他省心,要知道虽然这住宿条件没得远,但干粮、糕点大家伙是都备着的,可这位小爷居然主动来吃这些有点……上不得台面的吃食,人家还不是只做个表面功夫,而是实打实的当正经饭菜对待,着实随和。

方之平前世也是吃过猪油糕的,不过当时是在浙江吃的,也是当地的名吃,但在这个朝代,却是属于鄣郡的特色小吃,想想还真有几分庄周梦蝶之感。

方之平随意拿了一块放嘴里,细细咀嚼,前世这东西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起来了,是不是同一味道更是无从比较,只能赞道:“糯软润湿,油而不腻。的确不错!”

镖头留下一盘子的猪油糕,“我就知道你会喜欢,不过这东西不好消化,你吃完以后最好喝两杯消食茶。”猪油糕是用猪油和面粉做成的,虽然每一块看上去分量不大,但却是很充饥,也容易积食。

方之平笑着应了,心思却在‘猪油糕’这个诨名上打转,也不知道这样的字眼被那个人从嘴里说出来是什么感觉。

第25章

等方之平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的时候,忍不住闭紧了眼睛,两辈子,没想到他居然是个会见色起意的人,而且对象是算不得绝色的皇家公主。

总归是忘不了那一抹鲜活。

只不过,再次睁开眼睛时,里面已是一片的清明,暗恋这种事情,是少年人都曾经有过的,那份隐秘的想望虽然珍贵,但却很难延续,用不了多久便会变淡、变少,最终化为乌有。

离开鄣郡,方之平满腹心思都放在江南的王先生身上了,对方说是闲云野鹤也不为过,虽然是已经海内知名,但却住在乡下的宅子里,不拜官也不接受任何书院的邀请,倒是出了几本关于儒家经典的书,这样一个人,方之平觉得自己怕是难投他的缘,谁让他有一颗汲汲营营的心呢!以他对自己的理解,这辈子都做不到安贫乐道。

方之平野望并不大,既不想名垂青史,也不想权倾一时,但总得活得畅快,不能永远束手束脚的活着。

除了父亲的信以外,方之平在京城的时候还给王先生备了礼,除了玉器以外,剩下都是名家的字画,虽然算不上古董,但是也颇具观赏价值,当时他是觉得这些礼物很是足够了,但这会儿又觉得缺乏诚意,毕竟都是一些用银子买来的东西。

作诗写文章未免有讨教之嫌,方之平索性亲自抄书,抄的不是儒家的书,而是佛经,既是祈福,也算是自己的一份心意。

跟寻常人一张一张的抄佛经不同,方之平用的是裁制好的空白书本去抄,写错一个字,前面写的就全费了,非得让人静下心来仔细写才行,方之平是半路才有的这个想法,结果路上写坏了三本,也没出一个成品,到了江南以后,又在客栈宅了一个月这才抄出来,心里因为中举产生那点浮躁也彻底磨没了。

王宗元居住的村子就叫王家村,村民都是王氏族人,王宗元并非是他们族中的第一位进士,村口的第一块进士碑的主人如今已经仙逝,王宗元的进士碑排在第三位,而他的后面还有一块,也就是说王家村到现在为止已经走出了四位进士,这在文风昌盛的江南都是少见的。

还不到王家村呢,方之平便和书童下马步行,以示尊重,因为来得早,所以远远看过去,村里头还有几户人家里有袅袅的炊烟冒出来,应该是在做早饭。

进了村子,便热闹了,往来多了不少的人,村民或是无视他们,或是停下来打个招呼再走,总之表现的很平静,似乎已经习惯了牵着马的外人进入。

方之平一边打听王先生的住处,一边暗暗思忖,这个村子里最让他感觉差异的就是穿长衫的人特别多,年长的、年少的,将近有三成的人是穿长衫而非短褐,要知道在百姓家长衫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这玩意不能用麻布、葛布来做,用料贵,而且穿着不方便干活,基本上非读书人不能穿,当然若是账房先生,或者做大生意的买卖人,也可以穿,但种地的、出苦力的就不成了,既穿不起也用不上。

读过书的人和没读过书的人说话时不同的,前者更有礼,用词也更文雅,方之平能感受到这个村子里的读书人不少,连三、四岁的稚童说话都带了些文气,着实让人惊叹。

方之平好歹也出过几次京城,路过过不少的村子,在北方有的一整个村子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当然也有比较富裕的村子,一村能有十几个小孩去上学,但大部分村落都是只有两、三家人能供得起孩子上学,但若是十几岁还不能考中功名的话,那这学堂也就不用上。

南方比北方的情况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打着灯笼也难找王家村这样的。

方之平是怀着敬意来的这里,他不指望王先生能收他当徒弟,他都已经挑好了在江南的书院,平时就在书院待着,王先生若是平时能指教他一二,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但到了王家村,他发现自己的敬意还不够,甚至还生出了几分忐忑,书中所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大抵便是如此了。

王先生的宅院看上去并不精致,但占地面积却是挺大的,远远看过去比旁边那户人家得大出来五、六倍,开门的是个年轻人,穿着青衫,虽然肤色黑了点,但听谈吐、看气质,便知道是个读书人,方之平恭恭敬敬的奉上拜帖和书信之后,便被引进门。

方之平一直觉得大儒都是不拘小节的,好似陶渊明一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实在是没想到居然这么不拘小节,从门口到堂屋被划出来两大块的土地,足足占了大半个院子,而其中的一块地里,种着一排排水灵灵的菠菜。

方之平看了好几眼,才确信自己没出现幻觉,后面跟着的刘时更是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可是前院,不种花、不种草,居然种菜,还是满大街都有的菠菜。

引路的书生笑着解释道:“前院这边是王先生自己种的,翻土、施肥、浇水全都是他一个人弄,不让旁人帮忙,瞧瞧这长势!”

方之平瞧瞧地里的菠菜,再看看面前有些骄傲的书生,赞道:“是挺不错的,长的很好。”

见方之平认同,这书生的话徒然变多了,“是吧,我跟你说,这种菜不比种花,里面的讲究可大了,费的心力更是多……”

方之平两辈子了,这种‘种菜比种花要讲究’的论调还是第一次听到,不过瞧对方兴致勃勃的模样,到底是没出言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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