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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幽灵上部神妙双雄 一英雄对英雄(第2页)

即使众目睽睽下,鹿大盗也能利用双手,偷了别人怀中物品拿出又放回。可以一直放上无数遍好似探囊取物,而这只袋子便是他本人的。

也没人看得清这位神偷如何下手,他的手可能快到和风一般透明,甚至有人这么说——

如果有必要,只要那个被下手的人,身上穿的衣服够宽、够大,鹿大盗鹿空天还能把一头大象都赶进里面去,这个被下手的人也不会惊觉。而边上所有人也同样都是一无所知,好像刚刚失去了一切的知觉。

这简直是传说中的异术,神仙的道术,所以真实性不高,掺进了虚假成分,可能已被太多的人神化。

偷遍天下无敌,所以鹿空天的一双手,也就和林不隐的“无双指”一样到处有名。

只因为它们都独一无二,物以稀为贵。它们之间虽有诸多不同处,可“独一无二”是共同点。

它们各自生在鹿空天和林不隐两个人身上,别的地方绝无仅有,武林中人都认为:它们比世上最好的黄金贵出百倍,比钻石也贵好几倍。

于是一直在平静的江湖,忽然有人这么问:“要是这两样天下无双的宝贝,突然彼此在斗智斗力,它们的主人谁比较强一些?”答案,恐怕不会有人知道。

林不隐是一条千年不死的老狐狸,鹿空天同样又老又猾。大事让他们变成小事,有事都变得没事,叫他们怎么好好斗上一场?

更何况——

侠客和侠盗,各自涉足的生活领域不一样,彼此感兴趣和拿手的东西也不会相同。所以他们思想便不同,智力更不知高低。

就像现代社会,有两人在同一个专业知识的领域里,便很容易看出他们的智力方面以及其他水平的高低。比如——两人,同是医生。

鹿空天说了:“为什么一些毫无头绪、奇怪到极至的案子,都会让林不隐这只臭虫独自悄悄全破了?就只因为他这个人爱出风头。”

言下之意,他这个侠盗只游戏人间,根本不管任何闲事。

他也不仅仅是对自己的智慧吹牛,他自辩,曾有一次就骗得林不隐干巴巴的趴在泥地上,挖了六百八十条蚯蚓出来,还差点跪下了身子,叫他三声“好爷爷”……

古龙所作的“陆小凤”里面,在最后那个传奇“剑神一笑”中,这么说——

真正第一个把“剑”和“神”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说的人,是草圣张旭。

因为张旭这样说:我始闻公主与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

这是古龙在向一位古人致敬,解释“剑神”二字的由来。他写完这个传奇故事,陆小凤这个人和陆小凤的朋友们,就从此在他的笔下消失。

而今我作《霸刀横行》开篇,“刀客与菜农争路”,又写林不隐新传奇。

坐拥江南,本少爷做个暴君又如何  假面王子与夺心公主  超市通古今:我囤货富养流放权臣  斗罗:一人归来,番天印砸死唐三  神壕快穿:闪开,小祖宗驾到  搬空全球物资,末世真千金赢麻了  冰冻三年,我活了,渣男疯了  跪舔男主三年后,还是病娇男配香  末世重生之破穹纪元  从女武神到废柴  绝症后,真千金靠发疯锤爆全豪门  云含烟雨  极下剑种  长生从宗门杂役开始  我,无尽领主,庇佑人族永昌!  我的青春要结束了  云仙玉宫  总统大人成长记  在惊悚综艺直播爆红后躺收功德  重生谁还当你师妹,跪下叫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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