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浩也搞不清楚,为什么看见晓兰姐穿着一身白色孝衣的时候,会忽然血气上涌。
他觉得晓兰姐穿着这身衣服,不仅显得很好看,更重要的是,还带着几分特殊的刺激。
正是因为她在为虎子哥披麻戴孝,林浩反而更有征服欲,他想就这么占有晓兰,让她穿着这身孝衣被自己占有。
晓兰感觉到林浩的手不停地在自己腰肢间游走,顿时满脸羞红。
她嗯咛着转过身来,冲着陈庄娇嗔道:”
浩子,别乱来,你虎子哥的灵堂都搭起来了,我身上可还穿着孝衣呢,咱俩这时候弄那事儿不太好吧……“
林浩抱着晓兰温软如玉的身子,喘着粗气说:“晓兰姐,你穿孝衣的样子,实在太迷人了,我哪里能忍得了啊,我就想你穿着孝衣的时候弄你……”
晓兰又羞又臊,无奈说:“你就是想弄,也不能让嫂子穿着孝衣弄啊,万一脏了孝衣、脏了灵堂,你虎子哥头七的时候,再回来找我们怎么办……”
林浩劝解说:“嫂子,咱们对虎子哥,可没有任何不敬的地方,相反,咱这是在遵照虎子哥的遗愿啊!”
说着,林浩又道:“虎子哥把你托付给我的时候,可是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好好照顾你,要是他看到现在我这么尽心尽力安慰你,他肯定会含笑九泉,不会怪我们的。”
话音刚落,林浩的左手贴着晓兰的腰身一路向上,便握住了晓兰白嫩的雪峰,手指反复不停地拨弄着那粒珍珠蓓蕾。
同时,他的右手更是探入晓兰的腿根处,在芳草地边缘徘徊着,入手一片湿泞。
此时的晓兰美眸迷离,被林浩撩拨的不行,说:“你个冤家,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在林浩的上下夹攻下,她根本招架不住,只觉得身体的需求,达到了一个顶点。
说着,她主动扒开了林浩的裤子,把那雄壮的武器释放了出来,动情的说:“浩子,那你可要遵照你虎子哥的遗愿,好好来安慰姐……”
林浩点点头,说:“那当然,我一定对得住虎子哥的在天之灵……”
说完,林浩腰杆往前一挺,便顺利与晓兰嫂子完整地结合在一起,用他的实际行动,帮助虎子哥完成他留下的遗愿。
随后,林浩开始非常有规律的快速动作起来,深一下浅一下,他的每一次冲击,都让晓兰嫂子体验到潮水一般的舒服美感,简直让她欲罢不能。
她已经顾不得此刻是在亡夫的灵堂里,也忘记了自己还穿着孝衣,只感觉浪潮迭起,可把她舒服坏了,然后把一切都抛在脑后,摆动着粉臀,卖力去迎合林浩狂风暴雨般的冲击。
林浩奋力在晓兰嫂子的身上耕耘,喘着粗气说:“晓兰姐,你穿着这件孝衣,都快要把我的魂勾走了,太好看了……”
晓兰嫂子听到这话,一种莫名的刺激感,让她浑身上下兴奋的轻微颤动着,娇喘说:“浩子,你真是太棒了,再好好用力……”
晓兰的话,让林浩更加的兴奋,他腰杆挺动的速度和力度都明显增长了不少。
晓兰嫂子紧紧搂着林浩的脖子,媚眼如丝,忍不住娇哼了起来,只感觉自己都快要被弄上天了。
男人村 表哥有条金大腿 重生八零娇妻入怀 女配不想死 林家有女异世归/富二代修仙日常 重生85:拒当冤种养侄,宠翻四个女儿 网游:开局刮刮乐,觉醒唯一SSS天赋 小钗NP 万剑朝宗 星尘之誓 嫁给霍爷那些事 你是我的心包经 愿何为 人人都爱恶婆婆[八零] 我的游戏穿越系统 望舒 快穿之女王 修仙:我在云疆养仙蚕 全员丁字裤和不穿内衣的世界 好吃懒做小娇娘,好孕连连宠上天
乖,给我。不要!这是原则问题!某吃货少女抱着一大堆零食誓死不从。他唇角带笑我做了二十八道菜。她冷静的上缴所有零食,嗲声嗲气亲爱的!你比零食重要!他是冷面的腹黑总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厨艺技能满点,追妻路上拿着锅铲遥遥领先。而把他改造成这样的小丫头采访中,她郑重其事我要吃一吨小龙虾!记者???跟谁说…如果您喜欢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神医小娇娘山里汉,来生娃!简介emspemsp关于神医小娇娘山里汉,来生娃!好大好烫我吃不下了江微微张着樱唇,眸中泛着水雾。顾斐接过她手中的烤地瓜,无奈道吃不完就算了。他这个小娘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娇气。不过也没关系,他乐意宠...
回国当天,意外遭遇袭击,一次邂逅,礼德维尔就将她圈定为自己的所有物。从那以后,男人总会无端出现在她面前。江小姐,我们又见面了!直到后来,婚礼当天,天空盘旋着数十架战斗飞机,陆地上,西装革履的保镖拥护在前,最前面的男人摘掉眼镜,蛮狠霸道你要敢跟野男人结婚,我就把这里变成灵堂。男人强势侵占,当着众人的面将她...
曾在青石潭边洗剑,无边剑气渲染九层天。曾用天雷地火锤炼手中之剑,退出锈迹之时,剑光遮掩了星辰日月的光辉。剑出鞘之后,我将无敌于天下。如果您喜欢一剑天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上一世,身为天帝的苏宇为了保护洛飞雁和他们的女儿苏小雨。硬抗天道轮回,将洛飞雁她们送去未来,身死道消。他成功了一半,洛飞雁和苏小雨被他送走,却好像没有去到未来,而是重活一世。看着活蹦乱跳的苏宇,洛飞雁暗自发誓这一世,换我来守护你和小雨。这一世,我当为天帝…其他介绍1结局不一定会很好。2作者文笔太差,如有...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